企业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及规范

第167篇

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表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员工的考评:

1.管理员工由本部门经理依照《管理员工月度考评表》每月考评一次;

2.以员工的团队合作、工作态度以及工作成绩为考评项目;

A. 工作态度——对工作安排的服从性、责任心、工作主动性、学习能力、求知欲等;

B. 工作成绩——任务完成情况、效率、能力的提升、对公司的贡献等;

C. 团队合作——对企业价值观的认同、协作和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同事关系等。

3.评分为10分制,10分为满分,评价者在每个评价项目相应得分栏填写得分数,总评得分为3个评价项目的平均分;

4.部门经理可根据岗位特性细化评价项目,对下属员工的工作绩效评价尽量客观、中肯,评价结果必须当面(无第三者在场)告知员工并请其签字确认,员工对评价如有异议可提出意见,必要可在签字时注明;

5.部门经理须在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可顺延)将《管理员工月度考评表》提交行政人事部经理,由行政人事部经理汇总报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阅;

6.管理员工年终、年终的绩效考核成绩由月度绩效考核结果6个月累计的分值,加减通报表扬/批评次数分值(每次通报/批评各±0.5分)得出平均值,由行政人事部在《管理员工月度考评表》上填报,新入职的管理员工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平均值;

二、非管理员工的考评:

1.主管助理、班组长等具有生产管理工作性质员工的绩效考评,由部门经理或主管参照管理员工月 度绩效考评方法评价绩效,由部门经理提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综合行政人事主管的评价后给出月度评价结果,作为年中、年终对该员工考核的依据,在《非管理员工工作表现考评表》中累计计算平均分;

2.其他非管理员工的绩效考评,除了依照生产部门制定的每日、每周、每月项目考评之外,依照《非管理员工工作表现考评表》,以技术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为考评项目,每半年考评一次;

A. 工作态度——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工作主动性、纪律性、与同事的合作关系等;

B. 技术能力——当前岗位的熟练程度、掌握的岗位技能数、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创新能力等;

C. 工作成绩——工作量或产量、合格率、任务完成情况、贡献等。

3.管理员工年终、年终《非管理员工工作表现考评表》评分为10分制,10分为满分,评分者在评价对应项目上填写分数(可细分到小数点后1位),在合计栏填写得分总分数,根据行政人事部提供的公司级别通报表扬/批评次数加减分(表扬/批评分别每次±0.5分),综合行政人事主管对员工日常遵章守纪表现的评价,得出最终得分,【计算公式:〔工作表现得分±通报表扬批评次数+遵章守纪评价〕/4】;

三、年终、年终员工绩效考核成绩是晋升、晋级和加薪幅度以及其他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每年年终,各部门经理就撰写《年度部门工作总结》,各部门员工应撰写《年度个人工作总结》,由部

门经理加上评语后收集提交到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经理汇总提交给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阅。

五、各部门经理的绩效,由常务副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评定。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

七、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执行,原公布的绩效考核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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