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南昌发布
再过几天,
就迎来清明节了~
关于文明祭扫
近日,江西南昌市发布重要通告!
南昌市文明祭祀通告
为切实治污减霾,保护城市环境,倡导生态文明,推进殡葬改革,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南昌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市文明祭祀工作设置严控区和控制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控区是指城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经开区、高新区、湾里管理局)交通主干道、党政机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沿江边、沿湖边、桥梁下、涵洞内、主要旅游景点和大型广场周边及全市所有骨灰安放设施。在严控区内,禁止燃放鞭炮;禁止销售和使用纸扎祭祀品、纸钱、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和塑料、布料、锡箔纸等材料制成的不易降解的违规丧葬用品。
二、严控区以外的城区及其他“三沿六区”和农村历史埋葬点为控制区。在控制区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塑料、布料、锡箔纸等材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违规丧葬用品,属于禁燃区域的禁止燃放鞭炮。有条件的社区、村委会应当设置1个文明祭祀点。
三、每年清明、冬至期间,瀛上墓区实行严格交通管制及人员安检。禁止非工作车辆驶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墓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进入墓区应当戴口罩、测体温,扫码验码,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有发热和咳嗽症状,以及健康码非绿码者,不得进入墓区。
五、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燃放鞭炮、使用迷信和不易降解的违规丧葬用品的,由公安机关、城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经营销售鞭炮、迷信和不易降解的丧葬用品的店铺、摊点,由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民政、城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二条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燃放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2.违反规定在墓区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处五日以下拘留。燃放烟花爆竹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六、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党员干部要带头引领和倡导殡葬改革文明新风。
七、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南昌市民政局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南昌市城市管理局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南昌市农业农村局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0日
2021年3月16日第二次印制
2021年清明祭扫公交专线发车点及开、收班时间:
(一) 塘子河:
6:00—16:00(4月3、4、5日)
(二) 墓区北:
6:30—17:00(4月3、4、5日)
(三) 军转:
6:00—16:00(4月3、4、5日)
(四) 瀛上老路口:
6:30—17:00(4月3、4、5日)
(五)庐山南大道地铁站:
7:00—16:00(4月3、4、5日)
(六) 江电停车场:
6:00—14:00(仅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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