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资产负债表的资料来源(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注意事项)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资产负债表综合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末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及对应关系,用以考察项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是否合理,进行清偿能力分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依据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资产由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净值、无形及递延资产净值四项组成。

  1)流动资产总额为应收账款、存货、现金、累计盈余资金之和。前三项数据来自流动资金估算表;累计盈余资金数额则取自资金来源与运用表,但应扣除其中包含的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自有流动资金。

  2)在建工程是指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中的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其中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利息。

  3)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及递延资产净值分别从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和无形及递延资产摊销估算表取得。

  (2)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中的应付账款数据可由流动资金估算表直接取得。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短期借款两项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均指借款余额,需根据资金来源与运用表中的对应项及相应的本金偿还项进行计算。 1)长期借款及其他短期借款余额的计算按下式进行: 第T年借款余额:∑(借款—本金偿还)t(t=1-T)

  其中,(借款—本金偿还)t为资金来源与运用表中第t年借款与同一年度本金偿还之差。 2)按照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在项目计算期末用回收流动资金一次偿还的一般假设,流动资金借款余额的计算按下式进行:

  第T年借款余额=∑(借款)t(t=1-T)

  其中,(借款)t为资金来源与运用表中第t年流动资金借款额。若为其他情况,可参照长期借款的计算方法计算。

  (3)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累计盈余公积金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可直接得自损益表;累计盈余公积金也可由损益表中盈余公积金项计算各年份的累计值,但应根据有无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金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资本金为项目投资中累计自有资金(扣除资本溢价),当存在由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金的情况时应进行相应调整。资本公积金为累计资本溢价及赠款,转增资本金时进行相应调整资产负债表,使其满足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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