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费用的明细科目(营业费用明细科目有哪些)


原创 安世强 安博士讲财税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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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取对话的形式,对员工福利费进行一些分析,这是一个新的尝试,本文来源于真实故事……


Ms. Liu:安老师好!

我:你好!


Ms. Liu:哈哈,好久没联系啦。

我:是呀。


Ms. Liu:这会儿有个事情请教下您,我们这边给员工做的那个纪念奖杯,这个费用,入福利,合适么?

我:每人都有?

Ms. Liu:70%


我:也行,奖杯是指印着公司标志的保温杯之类的?

Ms. Liu: 就是个玻璃制品。




我:作为办公用品也行,就像领用笔本,这东西也没啥用,算福利还差点事。


Ms. Liu:好的。我实在不知道入什么科目比较合适了,想着算是个精神奖励。办公,确实比较合适。


我:嗯。


Ms. Liu:有您真好!


后记:


以上仅是我的一些建议,不作为最终结论,而可以普遍使用。管理费用所归集的都是一些与直接生产和销售无关,又不属于营业外支出的费用。


具体的二级科目、乃至三级科目并没有上限,需要根据公司自身的费用支出特点,并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科目进行设置,这样既满足了公司自身需求,又可以满足行业可比的需要。


对于一些金额小,不常发生的,一般可以放到其他项,有时候的确会存在一些费用的具体明细如何归集的模糊性问题,但还需要尽量保持总体的准确归集。


本文对话的情况,我所建议的依据主要是两方面:


一是根据福利的属性和特点。福利顾名思义,是面向员工的好处,但又不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一般企业能够具体到受益者个人的,可以带回家的,比如逢年过节的米面油;还有一些属于福利设施,比如单位的食堂,办公期间的茶点,健身设备等等,这些没有具体到员工个人,但是是向全体员工提供的对员工身心有益,不直接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支出,属于集体福利的范畴。


此外,福利费用还涉及到扣除限额的问题,如果不恰当的归集到福利费,超出限额,还需要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导致企业的不必要损失。


二是,本对话,企业所提供的纪念奖杯,实际对员工没有使用价值,除了一点精神上的(这个比较虚,会计上也无法进行货币核算),可能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一文不值,这很难算福利,倒不如参考企业常见的领用低值易耗品、领取笔本的方式,计入到企业通常归集的科目之中。


以上是毫无用处的纪念奖杯,再比如,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包,如果对员工每人赠送了,并且不附带条件,则可以认为是福利,如果上面非常醒目的印有公司的logo,还要求员工上班下班必须背着,这种强迫性的“福利”似乎也不能算福利,作为宣传形式的支出似乎更合适。


看来同样一个事情,从不同的角度看,结论不一致,还是老话,要基于经济业务实质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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