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深圳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调解优先”打造商事调解“深圳样本”(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潘辉)跨国诉讼成本高、周期长,对双方当事人都消耗极大。而且,中国一些企业在应对跨国知识产权诉讼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面对起诉书,国内一家玩具商行焦急万分,找到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求助。调解员经深入了解分析后作出专业判断,本案中动漫有限公司可能构成重复起诉。经过调解员耐心沟通,最终起诉方主动表示认可调解员的意见,向法院申请了撤诉。12月12日,在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上,深圳21家机构、企业共同签署“调解优先”公约,承诺优先以调解方式解决商事争议。(图: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一场可能旷日持久的涉外商事争议很快消弭于无形,大大降低了双方当事人维权成本,这不仅体现了“四两拨千斤”的调解功效,离不开专业商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汲汲努力,更得益于深圳积极构建化解商事纠纷“大调解”格局的深耕细作。1抓实试点要求,鼓励商事调解工作走勇探索建机制之路作为改革开放和创新创业热土,深圳的商事主体数量持续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随着商企数量迅猛增长和跨境商贸活动频繁,深圳商事纠纷和跨境商事争端数量也逐渐攀升,企业对解决商事争议的诉求日益突出。在我国现行的商事法律体系下,商事争端的处理机制主要有调解、仲裁、诉讼三种。其中,商事调解是最有活力、最有挑战、最有魅力的机制之一,具备高效便捷、低成本、保密性好、程序灵活等特点。2019年8月,《新加坡调解公约》开放签署,中国成为首批签署国,商事调解工作随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21年1月20日,由市工商联支持、罗湖区联和商事调解中心承办的首期“商事调解大讲堂”成功举办。(图:深圳市罗湖区联和商事调解中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中明确,要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国际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交流协作机制。《深圳“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提出,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建立司法、仲裁和调解相衔接的跨境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搭乘东风,立足实际。深圳市司法局因地制宜,贴合企业需求,对接国际规则,认真落实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和“十四五”规划要求,同时,围绕“法治城市示范”战略定位,着眼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治理、扩大对外开放等目标,积极探索建立商事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商事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商事调解国际合作,架设起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立交桥”,切实助企业解忧纾困,为深圳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助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2彰显“五彩缤纷”,注重商事调解组织走敢创新有特色之路目前,深圳市正着力完善商事调解机制,搭建高效便捷、亲商友商的非诉讼纠纷解决平台,打造一批具影响力、有代表性的商事调解组织,培育一支专业强、素质高的商事调解员队伍。在深圳市司法局的指导和推动下,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罗湖区联和商事调解中心、坪山区商事调解院、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商事调解专业组织相继在深圳民政部门登记并揭牌成立。它们聚合不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为商企化解纠纷,走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路径,在商事调解前沿勇于创新,各具特色、大展风采。2021年5月21日,由深圳市司法局为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业务指导单位的全国首个商事调解专门协会——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揭牌成立。(图: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以“商事调解法律查明”之径探索商调新模式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成立于2014年2月,是全国首个以查明域外法为核心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2019年10月,在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司法局及上级机关的支持下,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升级增加商事调解职能并挂牌运行,在全国率先迈开了探索“商事调解法律查明”全新调解模式的矫健步伐。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作为深圳法治创新和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一张亮眼名片,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蓝海中心”)力求在商事调解国际化、专业化和创新性方面做出特色。在国际化方面,蓝海中心聘请首位中国籍WTO机构大法官、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先锋”清华大学张月姣教授为中心主任,并在全球遴选了17个司法管辖区的百余名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三年来,蓝海中心与粤港澳大湾区多家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厦门仲裁委员会等建立了诉调、仲调对接合作关系;作为国际化的法律机构被四川、海南、青岛、厦门等地引入当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与国际知名的新加坡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大韩商事仲裁院、希腊替代性纠纷解决中心、香港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等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加强跨境合作。在专业性方面,蓝海中心建立了国内外法律查明案例库,通过案件类型化梳理,帮助纠纷当事人了解同类案件的裁判规则。2021年,蓝海中心接受广东省司法厅委托,承接《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配套制度研究》的课题调研并完成跨境纠纷调解规则等三份建议稿。同年,蓝海中心接受司法部委托,开展商事调解比较法研究,翻译整理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关调解制度的法律、法庭指引、调解规则等。在创新性方面,2020年蓝海中心作为特邀调解组织,与深圳两级法院共同探索,先后成功调解了申请破产前的职工债权案件和破产程序中的破产和解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开创了庭外调解破产和解的探索。2021年3月,由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前海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等作为指导单位,蓝海中心为落地单位的“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基地”揭牌,率先在全国探索机构化、市场化的中立评估服务,以中立评估的创新机制推动“诉源治理”。2020年4月至今,蓝海中心已受理各类商事调解案件2154宗,案件类型涵盖金融、房屋租赁、买卖合同、知识产权等,其中涉港澳台和涉外商事、知识产权等商事纠纷388宗,涉案总金额超过20亿元,平均处理时间仅为一周,受到各方好评。●以“一站式”之便打造综合调解平台坪山区拥有全市最大区域可开发土地面积,在城市更新和大量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拆迁安置、不动产权属等诸多法律问题。2020年7月17日,深圳市首个商事调解院——坪山区商事调解院(以下简称“坪山商调院”)成立,着力打造商事领域“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解平台。坪山商调院从法学学者、资深律师、心理学专家等群体中遴选出首批商事调解员共81名,整体队伍具有年轻化、专业化、多元化、本土化等特点。以新加坡商事调解规则为参照,坪山商调院在全市首创“商事调解特殊受理程序”,在继承国际通用的商事调解规则的基础上,开创“一方启动、费用减半预缴、调成足额缴付、事中促成调解合意”的商事调解特殊受理规则,有效破解了因无事前管辖合意而无法受理案件的困局。自设立起,坪山商调院汲取不同争议解决方式的优点,以满足企业合法需求为服务导向,以赋强公证、仲裁确认、司法确认作为强执保障,以专业调解队伍配置,以非对抗方式修复已损商事关系的技巧,以案件受理后30至90天内调解完成的速度,以调解非公开进行、不进入任一信用或公示系统的保护方式,以低于商事仲裁、商事律师收费标准的价格,构建起以“专业、保密、和气、迅捷、价优”为特色的商事调解坪山模式。这些特色可从坪山商调院受理的首案中得窥一斑。这宗长达16年之久的积案,纠纷标的额高达2800万元,历经人民调解、法院诉讼、部门信访等程序均未得到有效解决。坪山商调院在受理后立即组建办案专班,并形成“一降温、二说法、三说理、四拉锯、五极限”的调解方针,配套建立了多种调解预案,综合运用“背靠背调解”“中立评估报告”“场外因素运用”“多方联动”“紧迫追击式调解”“攻克真权利人”等商事调解技巧,经不懈努力最终促成调解结案。2020年7月至2021年9月,坪山商调院累计受理自收类案件10宗,涉案总标的额约为人民币1.49亿元。●以调解之力纾解民微企业之困罗湖区作为传统商业中心,民营小微企业云集。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各类商事矛盾纠纷频发,但囿于法律知识淡薄、纠纷解决能力较弱,民营小微企业亟需公平、公正、和谐、共赢的争议解决平台。在深圳市司法局和罗湖区司法局的支持下,深圳市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会于2020年5月21日率先成立了首个区级专业商事调解机构——罗湖区联和商事调解中心。以调解优先、联和共赢为核心理念,联和商事调解中心作为罗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确立“立足罗湖、服务深圳、对标国际、引领内地”的发展目标,积极探索商事调解的本土化、差异化发展道路。以党建引领、扎根基层为鲜明底色,联和商事调解中心作为京基100新党群服务中心首批共建单位、罗湖区社会创新空间、龙华区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单位,从制度设计上为民营小微企业申请减免调解费预留了通道。以司法赋能、联调联动为关键法宝,联和商事调解中心与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深圳市美容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建工作站,将服务触角延伸至福田、南山、宝安、龙华和坪山等区域。成立一年多来,除法院委托调解案件外,联和商事调解中心接受普通商事调解申请案件17宗,正式受理15宗,涉案金额总计920万元。●以创新驱动之能构筑解纷服务高地前海正在打造国际法律服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服务的高地。而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前海国际商调中心”)无疑是这片高地上的重要生力军。2020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司法局、市前海管理局、市贸促委三家业务主管单位的支持下,由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发起创办的前海国际商调中心正式揭牌。立足前海,放眼世界。该中心面向国内外企业、机构等商事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查明、争议解决顾问、法律专业培训等市场化商事纠纷调解服务,在跨境及国际商事争议中探索建构具有深圳特色、中国特色的国际商事调解话语体系,为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经贸商事提供法治支撑。前海国际商调中心凝聚了强大的人才团队,目前已聘任246名专业调解人才,包括137名内地调解员、109名国际调解员。其中,国际调解员来自美国、新加坡、以色列等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总体占比44%。该中心与瑞中法律协会、日内瓦国际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同时与非洲的多个国家展开了深度的合作交流。以创新为驱动,前海国际商调中心逐步打造出一套对标港澳地区与国际、体现深圳和中国特色的国际商事调解规则体系,并建立健全商事调解与商事诉讼、商事仲裁的对接协作机制,解决了调解程序与诉讼程序、时效合理衔接问题,建立受托调解和联合调解机制,探索运用调解协议转化、司法确认、办理公证等方式提升商事调解可执行效力。同时,该中心还逐步与深圳、内地其他城市、港澳及海外相关商事调解机构建立交流互鉴和业务协作机制,与深圳对外贸易投资的各大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商事调解供需对接战略合作关系。成立仅一年时间,前海国际商调中心已通过前海法院、福田法院、罗湖法院、义乌法院接受诉前联调案件约280多个,调解成功约50多个。3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商事调解行业走聚合力优管理之路深圳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悉心呵护商企成长,正致力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枢纽城市,并推动在前海合作区内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以及国际区际商事争议争端解决平台。深圳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商事主体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商事争端,加快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合的商事纠纷解决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同时加强商事调解行业管理,以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处于“双区”驱动、“双区”叠加黄金发展期的深圳增添腾飞羽翼。2021年5月21日,由深圳市司法局为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业务指导单位的全国首个商事调解专门协会——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揭牌成立。商事调解协会由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调解中心、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深圳市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发起。协会的会员种类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首批会员共57个,由深圳市两级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组成。商事调解的专业性极强,对商事调解员的知识结构、实践经验、调解技能、专业素养等方面要求较高。12月12日,《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商事调解员资格评审规则(试行)》在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上正式发布。规则共计14条,对调解员申请资格条件、初任调解员培训、培训课程、调解实践、申请材料、申请认可、资格续期、持续专业发展培训、域外商事调解员管理、资格评审、入册管理与除名等事项进行全面规定。规则的实施将推动相关部门认可“调解员”专门职业,带动更多人才加入商事调解事业。荟集专业力量,共促长远发展。以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为依托,深圳商事调解制度覆盖领域更加广阔,全市商事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行业依法依规自律管理水平得以进一步提升,商事调解成为更多企业主动选择的定分止争“最优解”。试行规则发布当天,在协会推动下,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机构、企业共同签署了“调解优先”公约,郑重承诺优先以调解方式解决商事争议。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在培育组织和人才、强化行业管理之外,深圳还抓住制度这个根本。通过顶层设计先行创新,深圳正加速推动出台全国首个涵盖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和管理的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率先就商事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组织主体资格登记备案,以及商事调解的收费、信息公开、保密义务、政府监管、行业组织职责、行业自律管理等事项作出规定,率先探索创设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等新做法,从源头保障行业健康成长,为深圳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深圳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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