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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服务号“315消费通”将合并至订阅号“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服务平台“315消费网”(www.315xft.cn)将合并至我会官方网站(www.sz315.org)。



特此通告。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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