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代理


为了规范各项目招生咨询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双赢的目的,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合作项目以划线上填写为准)项目代理招生事宜进行合作,特拟订以下细则,具体约定如下:


一、代理期限:

(一)代理期限自 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在代理期限前_____个月内,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协议。


二、权利和义务: .

(一)甲方

1. 保证该项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招生资料,培训招生人员,协助乙方工作;

3.乙方如果有 违犯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甲方负责教学管理和授课安排,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招生信息进行审查。


(二)乙方:

1.乙方有义务在协议范围内为招生报名工作积极开发市场,并确保其招生人员不做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不得夸大宣传,不得随意承诺,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如果乙方有网站,乙方根据 甲方提供的信息为甲方在乙方版权所有的“网站上,定制招生宣传网页和网上报名平台,发布招生信息和相应的推广服务;

3.乙方不允许以此项目的名义做其它与招生无关的活动或事宜宣传;

4.乙方不参与 任何教学活动及涉及到的课程事宜;

5. 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负责招生工作,直到招生的学员资料(报名申请表及其它报名所需资料)以及学费汇款(须提供学员汇款凭单)到甲方、到帐为准;

6. 在招生过程中学费原则上不优惠,若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若擅自给学员优惠,优惠部分由乙方承担;

7.杂费由学员到教学现场交纳,乙方不得向学员收取额外的费用。乙方有义务把学员学费催缴齐全;

8. 乙方对甲方支付的招生代理费须向甲方出具发票;

9.代理招生个人的条件必须与合作协议不发生冲突(即代理招生个人不能供职于代理招生公司), 经查实,相关代理费用全部给予代理招生公司。


三、利益分配: .

(一)乙方利益

“《业绩倍增团队赢利模式课程》”项目提成标准如下:

招生人数为_____人的,按每名学员费用总额的_____%提取;

招生人数为_____人的,按每名学员费用总额的_____%提取;

招生人数为______人以上的,按每名学员费用总额的_____%提取。

凡是乙方招收的学员,消费甲方的其他产品,乙方按照实际收款的_____%提成

提成计算方式:按比例分配方式,以实收学员学费总金额*提成百分比(按人数所对应的) ,为实际所得。以上提成标准以一-个招生周期为结算单位,一个招生周期的计算l以每次开课为标准。

(二)乙方招生提成的获取

甲方返款方式为一次性返款,返款时间为学员.上完课程结束后_____周内。如学员已全额交费,且已参加课程并无退费意向的,甲方予以返款。产生款项将以支票、汇款、现金方式支付。乙方领取提成时一并将发票带到,如果乙方没有发票,甲方收取发票开出金额的_____%作为代缴税费。


四、非独家性原则:乙方在协议范围内非独家代理甲方该项目的招生代理事宜。


五、保密性原则: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中涉及到的全部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如果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关的一一切法律责任。


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受该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向对方出据书面通知,可以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围将遵守国家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范围。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


(一) 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公开课及内训招生协办方,进行代理招生工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权书(见附件形式)。

二、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学员及意向客户,由甲方进行跟进处理(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客户咨询及跟进工作)。对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协议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于本协议期及之后-年内产生的成交,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三、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六条及第七条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业绩相应的佣金;

计算公式:乙方代理业绩所产生的实际成交总金额x项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如下:

公开课为40%,内训为30% (若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在本协议列出)

四、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招生系统帐户,由甲方自助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及维护。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统中发布的招生信息,须为符合本协议之项目,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本协议合作项目,并对产生的业绩根据本协议收取佣金。甲方培训公开课如有延期情况,应在确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布甲方招生信息。

五、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记录于甲方招生系统帐户、或以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定期查询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中记录的报名及咨询信息,对报名或咨询的客户及时进行跟进,并于乙方招生系统如实记录每客户跟进情况。.

六、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甲方应于开课后三个工作日内于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进行准确记录,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出乙方应收佣金,同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冻结甲方招生系统帐户,

并停止对甲方招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

八、甲方须于每客户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凭证日期为准),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滞纳金。如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过30工作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另外索赔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如发生甲方遗漏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的情况,甲方须按本协议相应条款支付相应乙方佣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应乙方佣金的- -倍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九、八、本协议自生效起90天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成交,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九、如甲乙双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复或冲突情况,除甲方可提供确切书面证明外,均应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十、 甲方不得在乙方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由此引起的纠纷,甲方负全责。

十一、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协议的书面形式协议附件,本协议自动顺延-年。

十二、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附件形式补签。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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