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商家不退货违法吗(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技巧)


近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

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文,

自本月24日起

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

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

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潜力与活力。

该文明确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坚持“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参与无理由退货承诺的线下实体店包含但并不限于我省本地企业,凡在我省开展线下零售经营活动的外省企业、商家均可参加,并鼓励同品牌连锁企业实行异地同品牌连锁店退货。该文明确适用范围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的行为。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当将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当建立《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在消费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投诉等动态监督过程中,对不履行承诺或停止营业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从《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中移除,并予以公布。因无理由退货产生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申请调解,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如何鉴别消费者是否属于恶意消费行为?对此,该文指出,经营者发现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生活需要,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对于恶意消费行为,经举报、查实,可采取多部门施策等措施给予惩戒。

纪祥勇 记者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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