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举报电话(被315投诉了会怎么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结记者 陈乃彰 通讯员 刘鑫

商家单方面归定“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保险、售楼推销电话不断;宣传保健品能治病......

以上这些行为涉嫌侵权违法,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

今年3·15威海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共促消费公平”专项整治活动。

现就下列9大类违法行为向社会大众征集违法线索。

1.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包括经营者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

2.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3.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未经审查发布内容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4.销售不合格消费品的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违法行为。

5.食品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食品经营者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6.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生产经营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翻新销售、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

7.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个人非法生产配制药品的违法行为。

8.侵害群众安全用药权益的违法行为。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或销售药品不开具销售凭证的违法行为。

9.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举报渠道

1.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15(12345)

2.整治行动专项电话:0631-5239197

注意事项

请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信息,以便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消费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整治消费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公平、消费者“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商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维权有方,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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