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人讲求风水,家族墓区有微小变化都会引发高度关注。清王朝入关后在遵化建东陵,作为帝王陵区。身为统治者,他们对自家祖坟格外重视,不光派兵日夜看守,还在陵区外围建立了风水禁区。
清政府在东陵设两大风水禁区
从康熙朝开始,东陵就以昌瑞山为中心设置了“前圈”和“后龙”两大风水禁区,到了雍正、乾隆年间,“后龙”禁区的范围逐渐扩大,和今天的滦平县、承德县相接壤。这里面不允许樵采放牧,只有部分驻军。
其实清朝东陵的管理区有点像俄罗斯套娃,最核心的墓区是“小娃”,外围风水禁区是“大娃”。像这样层层包裹,层层递进,自然保证了故去的先帝、皇后能在这里安寝,保佑后世子孙安享江山社稷。
当年清政府在“后龙”禁区外围设置了木桩和界石以示区分。最初的界石隔三十里才有一块,起不到什么警示作用,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朝臣奏请在外界树立了960根白色木桩作为风水外界的标志。风水内界则设红色木桩。到了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直隶总督杨廷璋又奏请在距白色木桩以外10里的地方设青色木桩,得到了皇帝允许。
当年的百姓以文盲居多,措辞激烈的告示还不如木桩来得实在。大家看到涂色木桩即知不可越雷池一步,否则就是戴枷受罚的下场,严重的还会充军、砍头。
不过,即便如此还是时常会发生误会,经常有百姓误入禁区。被逮捕后,他们几乎是统一口径,就说没看到木桩标志。这其实也不能全怪百姓,因为木桩高度是八尺(合2.488米),和高大茂盛的大树比起来确实不显眼。而且一里之内才有三根木桩,有时确实难以分辨。
东陵周边设置3600余驻军看守
为了保证风水禁区的安全,清政府自然会派出军队驻守。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朝廷将清东陵驻军的最高长官改为正二品的总兵,他的麾下有3473名士兵和170名军官。在2500平方公里的“后龙”禁区内分驻有13座营汛和352处堆拨(军营),守兵超过了2000名。
人数不少,但是摊到25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平均每平方公里还不到一人,确实显得杯水车薪。而且,当时官兵配备的马匹才458匹,这就意味着大多数时候,官兵巡逻都得靠步行,这无疑增加了巡防的难度。
当年官兵的主要任务是防汛、防火和防百姓乱闯。作为基层驻军地的堆拨,可以理解为军营。这些昔日的驻军地,在后来演化成了村名。
到了光绪年间,清东陵的驻军增加到了4000多人,其中绿营兵的占比达到了3/4,而八旗兵则不足1/4。
除了日常驻守外,驻守官兵还得干很多杂活。比如说秋后清理火道内的草木,有时候这种工作还得军官带头,上级也会亲力亲为检查成果。哪怕闯进禁区的飞鸟走兽,官兵们也无福消受,他们必须得将这些动物上交,交由东陵祭祀时使用。
风水禁区严禁百姓出入
为了保证东陵的安全,清政府一再完善相关的管理法律,并明文载入《大清律》。
当时青桩内只允许有少数百姓定居,而且严格禁止樵采烧窑,百姓要严格遵守律法,好好种地,原则上不能开垦新的荒地。如果有人深入风水禁区盗砍树木、取土、取石或开窑放火的人,一经查处即按“大不敬罪”严惩,带头的斩立决,从犯则充军发配。
如果有兵丁在这过程中受贿包庇,一经查实,那就是“绞决”的处罚,罪责较轻的士兵则是发配烟瘴之地充军或杖责一百的惩处。真打够一百大板,普通人不死也得脱层皮了!
如果在禁区山川捡石头、枯枝败叶的,也会被认为“于山陵有伤”,依然按“大不敬罪”论处。在禁区外围采柴草土石的,会按普通盗窃罪论罪。
如果缉捕犯罪百姓来自周边县,那该县县官一样难逃罪责。根据晚清曾任东陵员外郎的黄振之的回忆,百姓盗采树木,则所在县县官、知府、道员连带有“失察之罪”,县官会降一级调任,知府会被降一级留任,道员则会罚俸一年。
而如果有县官、知府包庇犯罪,他们会受到降职两级调任的处分,而道员也将降一级留任。处罚如此严厉,自然让周边的官员、百姓噤若寒蝉。
纵火犯被从严从快惩治
惩罚百姓从严从快,对犯罪官兵也决不姑息。在《清实录》中,就不止一次地记录过对守卫官兵的惩罚。
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农历八月,巡防官兵陶文启、张宗信因夜间寒冷就偷偷点火暖身。结果这把小火烧毁了一小片草地,但是没有殃及周围树木。事发后引起了严重后果,把总李文瑞引咎自杀,都司欧陛诏被革职查办,这两个倒霉的士兵被发配到伊犁终身为奴。
这期间张宗信畏罪潜逃,最后还是难逃缉捕。
把总是正七品绿营武官,而都司则是四品的中级军官,这件小事引发了如此严重后果,不由地令人胆寒。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两人点火时间是农历八月,此时正值初秋,初秋即已如此寒冷,可以想见隆冬巡防的官兵肯定更冷、条件也更加艰苦。
在这样人迹罕至的地方当差,官兵几乎没有油水可捞,有的官兵铤而走险,打猎换钱或改善生活,一经发觉,那也是严查严办。
道光六年时,外委把总崔思通就嘱咐官兵招引百姓进入风水禁区打猎,他们从中分取猎物。这件事被上司发觉,崔思通被罚到了大西北做苦差。
禁区在民国时成移民开发区
因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严苛的处罚制度,东陵建成后的200多年的时间里没有发生过大的火灾。两大风水禁区也平安无事。政府对“后龙”禁区的封育也一直持续到了辛亥革命后。
清朝灭亡后,东陵的管理日益松懈,因为民国政府的拨款没有及时到位,东陵驻守官兵失去了生计。后来,东陵守护大臣载泽和总兵崔祥奎奏请溥仪并报经民国政府允许后,“后龙”的900顷土地被拿出来开发。与此同时,来自20多个县的移民迅速涌入这片未开垦的土地定居。
“后龙”禁区内的煤矿、金矿得到了开发,这背后自然也有北洋将领的资本支持。生财有道的载泽也从中分一杯羹,他搞了一个“山林垦采植总局”,将参天大树倒卖赚钱。
到了1930年时,原来的“后龙”禁区内已经有了七个行政区和125个村子,在这一年也成立了正式意义的兴隆县(以境内的兴隆山为名)进行管辖。
而在今天的兴隆县还有以头拨子、二拨子、三拨子为名的八个“拨子村”和拨西村、拨东村。从今天的地图上看,这八个“拨子”村的相互距离在2-3公里之间,分布得非常规律。毫无疑问,这些村子都是当年的绿营兵军营。
本文相关参考及引用资料:《清东陵区域界桩管理初探》《清代东陵防护初探》《浅析清东陵“后龙”禁地的近代开发和利用》《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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