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因酒驾醉驾被交警处罚过的人
通常都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所付出的代价
可有一些人
不以为然,屡教不改……
12月7日凌晨3时40分许
在深圳宝安北环路
一辆小车驶入交警查车点时被拦截
民警随即对司机马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 35mg/100ml
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其驾驶证
并让马某找有资质的代驾载其离开
然而
4时21分,在同一路段的另一个方向
警方再次排查到一名酒驾司机
民警在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
发现此人有些眼熟
连吹气方式都一样
这不正是半小时前
在对向车道查获的酒驾司机马某吗?
你刚刚不是已经被抓到酒后驾驶了吗?
我刚刚掉个头,然后就回来了……
点击视频听马某怎么说
马某再次酒精检测的结果
仍为 35mg/100ml
与30分钟前的检测结果如出一辙
那么,马某为何又再次酒驾呢?
经了解,马某原本打算去接送老板
在路上被查酒驾后
虽叫了代驾
但不想被老板知道自己喝酒了
便萌生了一个想法……
“已经被抓一次了
应该不会再被抓了吧”
心存侥幸的马某便让代驾离开了
于是,便发生了这戏剧性的一幕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看到这里,有小伙伴可能会疑惑
究竟间隔时间多长算“二次酒驾”?
厅哥再用一个真实案例为你全方位解答
8月9日晚10时许,珠海前山
刘某驾驶车辆至南屏钢便桥路段时
被开展夜查整治行动的交警拦下
晚饭刚喝过啤酒的刘某
只能硬着头皮下车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 44mg/100mL
刘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交警将刘某的信息输入系统核查
发现他8年前曾酒驾过
在事实面前
刘某不得不承认,并哀求交警
“我犯过错,也重新学习拿回驾照了
之前的酒驾能不能就不提了?”
求情的戏码每天都会上演
刘某由于二次酒驾
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
不少司机觉得酒驾最多是被处以罚款
记分和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殊不知“累犯”将会被拘留并吊销驾照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
在以后的任何时间内
再次被查获饮酒驾驶都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时值年底
单位年会、亲朋好友聚餐机会增多
饮酒的情况也随之增加
小编提醒大家
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冒险“以身试法”
而应老老实实做到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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