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消费者权益找哪个部门投诉(欺骗消费者权益怎么处理该怎么赔)


一、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二、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应具备哪些材料?


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要提供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其内容如下:


(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2)、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3)、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等;


(4)、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5)、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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