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展现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为广大微视频爱好者提供锻炼和展示的平台,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增强增加民族自豪感与文化自信力。全面诠释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魅力以及现代化大都市的生机和活力,展示一个情感浓烈与现代相融合的美丽南京城。建邺区委宣传部、南京晓庄学院、南京人民广播电台定于近期开展“在南京”微视频大赛,诚邀南京各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在校同学参加,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大赛主题
也许你情根深种,对这座城市爱得的深沉,不曾远去;也许你离乡背井而来,只因为一个人,爱上这座城;也许你暂时驻足,只因为多看了一眼,迷失在烟雨中……古城墙,秦淮河,老城南,公馆路,法国梧桐,涛涛长江,对你而言,南京意味着什么?关于南京,你曾有过或又想留下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本次大赛以“在南京”为主题,以体现南京的城市元素和文化特色为宜,形式不限,提倡创新。
二、大赛目的
以影像为载体,用最直接的画面,展现南京城日新月异的变化、南京人丰富多彩的生活、南京秀美的自然风光、挖掘古都南京的文化底蕴和现代南京的多元魅力,展现当代人的真善美和精彩故事。表达南京青年一代的青春主题和青春能量,激发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年群体对南京城的关注与热爱。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方: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
南京晓庄学院
中共建邺区委宣传部
南京市网络文化协会
承办方:
南京晓庄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南京广电猫猫新媒体有限公司
合作媒体:
南京音乐广播
南京体育广播
合作平台:
『在南京』APP
四、参赛对象
南京各高校和高职院校正式注册的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专业不限。
五、大赛时间进程安排(按需微调)
本次微电影大赛周期为2018年1月-2018年4月
前期宣传阶段: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7日
征稿阶段:2018年1月15日-2018年5月1日
专家评审、网络投票阶段:2018年4月19日-2018年5月6日
大赛结果公示、获奖作品展示阶段: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20日
颁奖晚会:2018年5月
六、大赛呈现平台
作品展示和网络投票平台:『在南京』App
大赛结果公示平台:『在南京』App
七、大赛宣传平台
Ø 南京广播电台广告带宣传
Ø 南京音乐广播和南京体育广播主持人口播宣传
Ø 南京广电微信矩阵宣传
Ø 『在南京』App
八、评选办法
1、征稿开始后,初步筛选符合大赛主题和要求的作品,陆续分类上线『在南京』App专题页面展示(作品上线时间以交稿时间先后顺序为依据),征稿截止后,开启投票通道,专家评审同时对作品进行评分;
2、本次大赛总得分由网络投票阶段的投票得分和评审得分加权产生;网络投票所占比例为70%,专家评审比例为30%;
3、专家评审团队构成: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晓庄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南京广电猫猫新媒体有限公司代表;
4、评分标准:
A. 内容选题
1. 立意,对主题“在南京”的诠释
2. 文案
3. 创意
4. 感染力
B.表现手法
1. 镜头设计
2. 拍摄技巧
3. 视频包装
C. 综合评价
九、奖项设置
1、纪实短片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剧情短片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实验短片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4、单项奖10名,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作品奖、最佳视觉特效奖、最佳创意奖、最佳编剧奖、最具表现力男演员、最具表现力女演员、最佳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组委会特别奖,每个奖项各一名;
5、同一作品可重复获奖,奖品取高值不叠加;
6、大赛结果出炉后,举行颁奖典礼,邀请活动组织机构代表、新闻媒体、专家评审、特邀嘉宾和参赛代表出席,对本次活动评出的各个奖项进行颁奖,并在颁奖典礼上进行作品展映。
十、奖品设置
一等奖:价值10000元奖品
二等奖:价值3000元奖品
三等奖:价值1000元奖品
单项奖:价值1000元奖品
十一、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共分三个类别:纪实短片、剧情短片、实验短片,投稿请注明类别;
2、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参赛者对作品有完整的版权;
3、参赛作品形式不限;
4、作品时长1-5分钟;
5、作品应体现南京的城市元素和文化特色;
6、参赛作品需弘扬社会向上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色情、暴力或反动因素,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
7、参赛作品的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G;
8、作品要求:H.264视频编码,分辨率为 1280*720 或720*1280及以上的16:9或9:16的文件;
十二、参赛方式
2、参赛者在自即日起至5月1日期间,发送视频作品的百度网盘永久链接+作品阐述表(二者缺一不可)至邮箱omgschool@zainanjing365.com提交作品。
十三、相关法律说明及参赛协议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及反动因素,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
2、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创作或与他人共同创作(合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因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而可能引致的法律责任,由上述纠纷引致的全部法律责任概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并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3、参赛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对于所有入围作品,除非该作品的著作权人特别申明,组委会和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媒体及合作平台上展示、展播,集结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和艺术教育等相关非商业性活动。如:参赛作品允许在活动官网、合作专区及相关展映活动上播放;参赛作品允许在组委会合作的相关赛事上用作交流;组委会有权在不通知作者本人的情况下,对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进行剪辑加工以无偿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
4、主办方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并发行的优先权利。
5、主办单位及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次活动及活动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 南京晓庄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中共建邺区委宣传部 南京市网络文化协会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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