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元宝外挂(万能刷元宝神器)


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26日讯(记者 周子铭 实习生 冯灵)10月2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金牛法院对四名实施抢劫的男子进行了宣判。据了解,被抢的受害人事先与四名男子有过交往,曾向他们出售过一款网络游戏外挂,号称可以“刷元宝”、“刷金币”,但对方却发现该外挂无效,遂诱骗受害人见面,实施了抢劫。

据介绍,魏某、林某、王某和陈某四人均是朋友,组建了一个网游工作室,魏某为工作室的出资人之一。被害人钱某与四人中的王某曾有过业务上的往来,算得上认识。2015年9月,钱某以人民币2万元的价格向林某、王某、陈某三人出售了一款据说可以“刷元宝”、“刷金币”的游戏应用程序,其实就是俗称的游戏作弊软件“外挂”。林某等人购得“外挂”后,却发现完全刷不出元宝和金币,找钱某处理,钱某却一直拖着不给解决。林某等三人感觉自己被骗,决定想个办法把钱要回来。

三人将情况告诉了魏某,并找到北京一个做网络游戏的网友“秦游天下”帮忙,让他帮忙联系钱某,假称有业务与钱某交流。借助网友“秦游天下”的帮忙,钱某应约而至。当天钱某带着一名同伴与魏某等人在一间茶楼见面,被四人堵了个正着,魏某等人对钱某进行了殴打,并让钱某必须当天拿出十万元,这事才能解决,还威胁他如果不拿钱出来,要么从三楼这跳下去,要么就把他们拖到山上去活埋了。林某也威胁称,魏某等人其中一人带了枪,如果拿不出钱就要杀人。钱某二人出于害怕,坦白称身上只带了四万元,就在带来的挎包里。于是,魏某拿走了挎包内的四万元,并让钱某打了两张金额分别为五万和一万的欠条。事后,魏某拿走了四万当中的两万,林某、王某和陈某则拿走了另外两万,并存进了林某的银行账户。直到下午四点多,钱某二人离开现场立即向警方报案。

经金牛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林某、王某、陈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公民财物,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魏某、林某均邀约他人参与,其中被告人魏某威胁、殴打被害人,被告人林某威胁被害人,二被告人占有所获赃款,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魏某家属代为退赔了赃款,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林某被挡获后,帮助警方抓获了魏某,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陈某受邀约,王某在被告人被殴打、威胁、被迫交出钱款时一直在现场,被告人陈某在外等候,均起辅助作用,是从犯。

金牛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魏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林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扣押在案的银行卡中的人民币二万元返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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