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6号),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左右确定,共惠及全省788万退休人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关怀。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21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26%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目前,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在平稳有序组织进行,从2022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举例:
一、张女士:1965年5月出生,2020年5月退休,2021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是2875.6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28年6个月。按照我省本次调整办法,张女士月养老金调整增加121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2996.6元。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43元/月;
2.挂钩调整:
(1)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
2875.6*1.26%=36.23元/月;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1.3*15+1.5*10+1.7*4=41.3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挂钩调整增加36.23+41.3=77.53元/月;
张女士月养老金调整增加43+77.53=121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二、王先生:1945年5月出生,2005年5月退休,2021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是4665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40年2个月。按照我省本次调整办法,王先生月养老金调整增加195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4860元。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4665*1.26%=58.78元/月;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1.3*15+1.5*10+1.7*10+1.9*6=62.9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挂钩调整增加58.78+62.9=121.68元/月;
(3)高龄倾斜:30元/月;
王先生月养老金调整增加43+121.68+30=195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春晓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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