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药业集团)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集团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规则、强化考核监督、惩罚低价销售经销商、委托中介机构监督线上销售药品价格等措施保证该协议实施。扬子江药业集团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
2021年4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
药品价格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等重大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扬子江药业背景起底
扬子江药业集团(简称扬子江药业或扬子药业)创建于1971年,是一家产学研相结合、科工贸一体化的中国大型医药企业集团。总部位于长江之滨、“长三角”名城江苏省泰州市,现有员工一万余人,总资产近百亿元,总占地面积约200万平方米。在企业发展中,扬子江药业集团坚持走“科技兴企”、“科技强企”的发展道路,制定了“三高一特”的新品开发战略,即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和疗效独特。
扬子江药业蝉联2018年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首,荣获2018江苏省百强创新型企业。2019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排名第107位。2020年3月18日,扬子江药业集团以1450亿元人民币市值位列《2020胡润中国百强大健康民营企业》第5。
中文名:扬子江药业
创建时间:1971年
所在地:江苏省泰州市
占地面积:2000000 m²
年营业额:8056836万元(2018)
扬子江药业集团简介
扬子江药业集团创建于1971年,是一家跨地区、产学研相结合、科工贸一体化的国家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也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集团现有员工一万余人,总资产近100亿元,总占地面积200多万平方米。旗下20多家成员公司遍布泰州、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等地;主要产品中西药并举,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秉承“求索进取,护佑众生”的理念,扬子江药业集团多年来沿着“创新为民、高质惠民”的道路不懈追求,取得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自1996年起,集团综合经济效益连续10多年排名江苏省医药行业首位、全国医药行业前五强,并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全国纳税500强”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10年,集团实现销售250.16亿元、利税30.06亿元,再创历史新高。2010年8月,由工信部发布,扬子江药业集团名列2009年度全国医药工业百强榜首位。企业相继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殊荣,在行业内和社会上的知名度、美誉度日益提升。
集团以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旗下有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上海海尼药业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10多家成员公司,常州正在建设新的中药生产基地,隶属于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全部生产厂房和剂型均已通过国家GMP认证,拥有年提取中药材万吨级的中药提取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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