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师傅咨询(房子风水真的靠谱吗)


“风水大师”为人做法消灾免难被判诈骗罪

上海的小杰在网上认识了一位“陈师傅”,后通过他的介绍结识了“王老板”( “王老板”实际姓殷,)。这位“王老板”自称是“风水大师”,经常在群里解答玄学问题、替他人算命。小杰恰逢当时事业不顺,小杰便想请教“大师”。收到小杰的请求后,殷某某“测算”一番,称小杰命里有一“孤煞”,需要做法消灾,而做一次法需要花费四万多元。

殷某某承诺只要自己“做了法”,保证小杰事业顺利、大富大贵。此次“做法”之后,殷某某又结合小杰告诉他的个人经历,先后编造了“推旺财运”等说法,之后一次次出高价请“大师”做法。短短几个月内,殷某某共骗取了小杰一百四十万余元。

经查实,殷某某利用上述手段,先后骗取了包括小杰在内的19名被害人钱款共计600余万元,诈骗所得款项均被被告人花费一空。


1、受害人小杰不信马列信鬼神,大搞封建迷信,求神问佛、装神弄鬼,将自己事业不顺归咎于想像中的“孤煞”,将发财梦寄托于“风水大师”,因为有了这个因,才给殷某等人以可乘之机,结下被骗的果。因此,要不断增强对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的辨别能力,时刻牢记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不是等来的,更不能寻求神佛安慰,寄托于虚幻的“神仙”保佑。


2、本案中,殷某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殷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在共同诈骗犯罪中,殷某某实施主要诈骗行为,控制、分配赃款,系主犯,陈某某为殷某某介绍被害人,协助殷某某实施诈骗,系从犯,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殷某某、陈某某违法所得的钱款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所得款项发还被害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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