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彩民就近兑奖,自2018年12月1日起,浙江省各市体彩中心兑奖上限由原来的20万元(含2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调整后的兑奖规定如下:
一、在省内体育彩票实体店购买的体育彩票,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的中奖者,可凭有效彩票在省内任一体彩销售实体店兑付;
二、在省内体育彩票实体店购买的体育彩票,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中奖者,可凭有效彩票及本人身份证在全省任一市体彩中心兑付;
三、在省内体育彩票实体店购买的体育彩票,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20万元以上500万元及以下的中奖者,可凭有效彩票及本人身份证在彩票购买所属地的市体彩中心兑付;
四、在省内体育彩票实体店购买的体育彩票,中得任何金额,都可凭有效彩票及本人身份证在省体彩中心兑付;
五、在省外体育彩票实体店购买的超级大乐透、传统足彩和竞彩游戏体育彩票,单注奖金在1万元及以下的中奖者,可在我省兑奖,兑奖权限参照省内购买的体育彩票执行。
省市体彩中心兑奖地址及兑奖服务时间请参见浙江体彩网的“兑奖须知”。
特此公告。
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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