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全局高度,深刻回答了国有企业还要不要、国有企业要不要加强党的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旗帜鲜明地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必须不断发展壮大。这篇重要讲话的一部分以《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题收录于《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册。这篇重要讲话对于我们加深对国有企业性质的认识、坚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
“国有企业还要不要?”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首先提出的一个尖锐问题。提出这个问题不是无的放矢,正是因为一段时期出现了一些对国有企业错误的认识和言论。习近平总书记列举了一些针对国有企业的奇谈怪论,例如“国有企业与民争利”“国企是不堪的存在”“国企不破、中国不立”,一些人鼓吹“私有化”“去国有化”“去主导化”,声称“肢解”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最佳方式。这些言论造成了思想上的混乱,导致一些同志受到了一些模糊的、似是而非的甚至错误的观念的影响。
如何看待这些否定国有企业的言论?无论是从法律规定和经济事实上看,还是从政治上看,这些言论都是站不住脚的。从法律上看,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明确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去国有化”和“去主导化”的论调明显是与宪法相背的。从经济统计数据上看,自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开始之后,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在这种趋势下,一些人操弄所谓“国进民退”的话题,主张进一步私有化,是罔顾基本经济事实的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和国有企业的存废,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统计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决不能认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所有制问题,或者只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那就太天真了!”一些敌对势力寄希望于打垮、挤压国有企业,以达到他们削弱我们党的执政基础,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险恶用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从政治上看待国有企业的地位和重要性,体现了他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战略远见。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标志,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国有企业作为国有经济的主要载体,如果不是发展壮大,而是日渐萎缩,那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将岌岌可危,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无从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也将被消除,上层建筑必将随之改变。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连提五个问题告诫我们:“如果把国有企业搞小了、搞垮了、搞没了,公有制主体地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还怎么坚持?工人阶级领导地位还怎么坚持?共同富裕还怎么实现?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还怎么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怎么坚持和发展?”对于这些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要深入思考,不能掉入别有用心的人制造的陷阱和圈套。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国有企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占据重要的战略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定位进行了新的概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关系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以往我们对国有企业的认识更多的是停留在物质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重要论述把我们党关于国有企业地位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表明我们党对国有企业性质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从物质基础看,国有企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动力源。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建立了一大批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国有企业,依托国有企业逐步建立了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保证了我国的经济独立和国家安全。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在改革中激发内生动力,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际竞争力、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我国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功勋卓著!功不可没!这是绝对不能否定的!也是绝对否定不了的!”国有企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巩固和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向前推进打下了不容否定的物质基础。
从政治上看,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我们党要在中国长期执政,保持党的领导地位,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要保持以国有经济为代表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如果大量国有企业被私有化,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和党执政的根基就受到侵蚀,国家政权的性质就会发生改变,共同富裕就无法实现,民族复兴就会成为空想。
从阶级基础看,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我们党执政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国有企业是我国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地方,是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骨干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国有企业建设好,把工人阶级作用发挥好,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国有企业的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是党的执政地位的坚定拥护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坚持“三个有利于”方针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如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个有利于”方针,即“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这三个方针是相辅相成、连贯统一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同时就能提高国有经济的竞争力,进一步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实现国有资本功能的放大。按照“三个有利于”方针,国有企业改革要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还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本的运作效率和水平。
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最关键的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现代国有企业有党组织、董事会和经理层等各种治理主体,党组织既要尊重和支持其他治理主体行使职权,又要注重通过制度设计发挥领导作用。在公司制度上,要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法定地位。在组织架构上,要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把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结合起来。在决策程序上,党组织要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把关,同时维护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和经营管理职权。通过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既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又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效率,有效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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