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
信息铺天盖地,真真假假
孕妈妈更是在此疫情中忧心忡忡
很多孕妈妈在后台咨询
关于孕期的一些问题
心情十分焦虑
省妇幼孕产期保健专家
在这里解答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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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幼孕产期保健专家权威问答(一)
新冠疫情期间孕妇如果出现发热怎么办?
一、无流行病学史的孕妇,如果出现发热怎么办?
答: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孕妇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在家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如发现体温升高,可以间隔10分钟再行复测,注意体温测量的正确方法。如果两次均口腔测量温度≥37.3℃或腋下测量温度>37℃时,即为发热,同时自检有无出现其他可疑症状,包括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 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如有以上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就医途中具体指导建议如下:
1.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和相关孕期检查结果。
2.尽量只留一位亲属陪护,前往医院的路上,孕妇和亲属应该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3.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路上打开车窗。
4.时刻佩戴口罩和随时保持手卫生。在往返途中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
1.就近原则(到达医院后,请直接至预检分诊点登记)。
2.同时具备发热门诊、产科、新生儿科的医疗机构或各级卫健委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其中优先选择孕期建档医院。
2.江苏省各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详见: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名单公布时间:2020-1-22)
二、在两周内有武汉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的孕妇,有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孕妇,如果出现发热怎么办?
答:对于在两周内有武汉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的孕妇,应从离开疾病流行地区的时间开始,病例密切接触者应从和病人接触的最后一天起,采取医学观察14天。连续14天进行体温等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天两次。在家中观察期间需与医学观察人员保持联系。
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如发现体温升高,可以间隔10分钟再行复测,注意体温测量的正确方法。如果两次均口腔测量温度≥37.3℃或腋下测量温度>37℃时,即为发热。
孕妇出现发热情况,请及时与所在村支部或社区或医学观察人员主动联系,同时自检有无出现其他可疑症状,包括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 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如有以上症状,应及时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就医途中具体指导建议如下:
1.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和相关孕期检查结果。
2.尽量只留一位亲属陪护,前往医院的路上,孕妇和亲属应该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3.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路上打开车窗。
4.时刻佩戴口罩和随时保持手卫生。在往返途中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5.若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
1.就近就地原则,到达医院后,直接至预检分诊点或发热门诊登记。
2.建议选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如有产科情况的孕妇,建议在定点收治医院中,首选由市级及以上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收治。
3.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名单详见:各地定点收治医院和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名单公布时间:2020-1-22)
疫情期间
省妇幼产科门诊照常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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